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着力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在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闽教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将该办法面向全校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办法进行认真研究,并于3月16日前将本部门收集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本部门印章)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庄玲萍 联系电话:6365069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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