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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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着力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在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闽教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将该办法面向全校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办法进行认真研究,并于3月16日前将本部门收集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本部门印章)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庄玲萍 联系电话:6365069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若干意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