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新固废法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9-23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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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系部结合学校当前正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组织开展新固废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有关系部要结合实验室学科特点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具体情况,以多媒体大屏幕、宣传栏、展板等为媒介,通过播放视频、展览海报、分发宣传单、制作班级板报、课前10分钟宣教等方式,开展新固废法宣传活动。各系部要结合实际,采用集中学习、网格化学习、课前10分钟安全教育、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相合的方式开展新固废法的学习教育活动。
建议以系部教职工大会的形式对全系老师开展集中式宣教,以教研室或科研中心为单位组织对不同专业的老师进行有学科针对性的网格化宣教,以实验课程或科研项目为网格对老生进行课前10分钟宣教,以入学教育为契机对新生进行集中宣教。
结合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各系部要将新固废法宣教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报告于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总结报告中。
二、开展贯彻实施工作
各有关系部要根据新固废法的最新要求,全面排查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情况,查缺补漏,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安全规范。各实验室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做好防护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结合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各系部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逐条填写《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项目报告》,并及时更新《厦门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台帐表》。
三、其他事项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新固废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固废法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废弃物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源头控制、产废管控、安全处置等管理工作。
(二)新固废法的宣贯活动要与学校当前正在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月活动,进行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的网站提供了相关的宣教材料,可供各系部参考使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