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9-11   发布部门:    点击数:

各有关系部:

根据《厦门医学院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暂行办法》(〔2019〕实设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请各有关系部按照《办法》要求,对本单位2019-2020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如实准确填报《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表(2020年版)》(附件2)和《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系部汇总表(2020年版)》(附件3),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附件2、附件3及自查自评总结报告纸质材料,经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专家评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在系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核查评审,做出总体评价。请各系部按照《办法》要求提供专家评审所需材料。

三、其他要求。请各系部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根据《办法》规定,逾期不报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庄玲萍 电话:6365069

 

附件:

1.关于印发《厦门医学院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2019〕实设1号)

2. 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评价表及填表说明(2020年版)

3. 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评价系部汇总表(2020年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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