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5-11 发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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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黎明在明德楼706室召开了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小组成员、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系部分管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主任林忠汇报了2023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评价情况,部署202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并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最后,李黎明指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还应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要提升安全能力,对照事故案例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消除实验室隐患;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开展交叉检查和动态检查;二是大型仪器设备工作。要积极推进开放共享、灵活调配资源、加强校院共建、深化管理服务,切实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并要求各系部要有效传达,精准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