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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关于开展评选2021年度 ”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拟评选校级“最美教师”3名。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已被省级(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省委宣传部年度基层“最美人物”及“最美教师”获得者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坚持育人为本,治学严谨,教学业绩突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我校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三)扎根一线,事迹感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校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辛勤耕耘,甘为人梯,默默奉献,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三、推荐办法

(一)校本部每个系部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附属医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本次推荐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公示。

(四)在各单位推荐工作基础上,经教学委员会评选,经学校研究并公示后确定人选。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于2021年8月2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档报送教务处,文件打包命名为“XX系部+姓名+2021年度最美教师申报材料”。

(一)《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一式1份;

(二)《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汇总表》一式1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不超过2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

(四)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

(五)候选人获奖证书扫描件一式1份。

评选推荐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邹丽,联系电话:2120548。


附件1: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申报表

附件2:厦门医学院“最美教师”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表彰2021年度校级“最美教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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