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认定和更改若干规定(试行)》(厦医人﹝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度校本部教职员工学历、学位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更改流程
1、个人申请。教职工本人填写《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初审。各二级单位根据教职工个人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人事处复核。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不低于7天的网上公示,公式无异议则提交学校予以认定,并存入本人档案。
二、报送材料清单(统一为44纸大小,按顺序排列)
1.《厦门医学院教师在职进修申请表》1份、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1份;
2.《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2份;
3.《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变更情况汇总表》1份;
4.拟更改学历的,需提供近30日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nnwv.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并本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4.拟更改学位的,需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nnw,chinadegrees.com.cn)打印的学历立认证报告1份,并本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原学历、学位证书和新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6.入学录取通知书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
三、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拟申请变更学历、学位的教职工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4年5月17日前按部门将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620。
2.材料准备要求:部门填写《厦门医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变更情况汇总表》1份,其他材料以申报人员为单位装订,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其他未尽事宜,询人事处蔡文凯0592-5953826。
人事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