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74号)、《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厦委办发〔2009〕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专技二级岗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实行数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专技二级岗的评审推荐坚持业绩导向,以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经济或社会效益等为评审标准。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74号)(附件1)文件中“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相关条款。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附件2),并于11月19日前将相关条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人事处。
(二)评议公示。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拟推荐人选的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三)推荐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专技二级岗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后报市人社局、省人社厅审批。
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联系人:张丽阳,联系电话:6365052。
人事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