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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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和完善教职工个人基础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0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本科合格评估和自今年起的职称评审、岗位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职工个人信息的准确度、详实度,请每位教职工确认和完善个人基础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校本部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工作任务

教职工确认和完善个人基础数据主要涉及3项任务:

(一)确认已录入的数据是否正确。请教职工对已录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若数据准确无误,教职工无需操作。

(二)修改已录入的错误数据。若发现数据有误,对有“可编辑”权限的数据,可直接编辑后提交,由人事处审核确认。

(三)补充未填写数据。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基础数据分为“基本信息”和“人事信息”两大部分。教职工需对尚未录入的数据进行全面完善并提交,由人事处核对确认。

其中“人事信息”需要重点确认和完善,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作为审核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经历”:须填写所有工作经历,并在“厦门医学院”经历中上传清晰的聘书扫描件。

2.“学习经历”:须填写从本科开始的所有学习经历,并在每一条中上传相应的清晰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信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在此模块中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的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人才项目信息”:已取得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老师在此模块中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的人才项目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5.“奖励情况”:已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老师(非我校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也需填写并在“描述”中标明外单位名称)在此模块中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的奖状或红头文件扫描件。

6.“证书信息”:已取得其他证书的老师在此模块中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的证书扫描件。

7.“行业背景及资质”:已取得除教师外其他行业资质(如工程师、医师、护士、技师、会计师等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行业资质)或有行业背景(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老师在此模块中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的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若无扫描件的老师,可将原件带至学校,人事处可安排人员上门领取并代为扫描。

三、操作方法

系统操作方法请参考《确认和完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真实、准确、完善的教职工信息,是学校迎接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数据依据,是学校推进本年度及今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工资福利待遇等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人事处实行人事服务事项网上流转审批的必要前提,敬请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认真确认,全面完善,及时完成。

2.请全体教职员工于2022年7月25日前确认和完善个人的所有基础数据。

3.本次集中填写、集中审核后,当教职工有信息发生变化时,请随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人事处将第一时间审核确认。今后,教职工基础数据维护将成为日常性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张丽阳,联系电话:13906029923。

附件: 1.《确认和完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人事处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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