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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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员工做好2022年暑期离校及秋季学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8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闽教综〔2022〕15号)、《厦门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学校暑假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2022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 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暑期、秋季开学等关键节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对2022年教职员工暑期离校及秋季学期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暑期离校及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全体教职员工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持高度警惕,注重自我防护,明师德守纪律,不在微信、微博、各类贴吧等公众平台和各种场合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实消息,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1.暂停每日健康报送。自放假起至进入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前(另行提示),暂停全校教职工每日健康信息报送。请各二级单位及时掌握教职工异常情况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2.履行离厦报备手续。教职工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暑假期间,教职工离厦履行线上报备及返厦登记手续,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低风险地区有序流动,出行期间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时遵守厦门市防控政策要求。非放假时段申请离厦的,应同时履行线上请假审批手续。中层干部离厦按党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办理手续,并务必在离厦系统上完成登记手续。

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教职员工返乡和外出途中应持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和参加聚集性聚会,积极配合各地各单位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鼓励教职员工在暑假期间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确保返校前身体状况良好。

4.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请各二级单位持续做好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加强针接种工作。对已完成第一针、第二针接种的教职员工,暑假期间如达到第二针、第三针接种时限且身体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及时就近接种加强针。对身体状况符合接种条件却尚未接种的教职员工,各二级单位要按照上级“应种尽种”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其尽快前往接种,共同筑牢有效免疫屏障。

二、秋季学期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开学谋划。教职员工放假离校时,尽量带好必要的办公用具和教学材料,以备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需要。

2.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准备。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前(另行提示),请各二级单位根据上级要求提前排查、全面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和“三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1.确保第一时间报告。若本人或家属有旅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关注地区)史、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健康史、有可能与有关病例存在时空交叉等接触史,或接到社区、疾控等部门通知需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的,应第一时间(5分钟内)向所属二级单位和人事处报告有关情况,以便学校及时研判和处置,严禁瞒报、谎报、漏报、错报。

2.确保及时规范处置。在校期间,教职员工出现突发状况的,应及时按照《厦门医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九版)》进行规范处置。暑假期间,如突发教职员工或家属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情况的,应遵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属地社区、医院、疾控等相关防疫部门开展工作,积极治疗,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学校,暂缓返校,待身体状况符合返校要求后,提供相关病历诊断材料办理返岗审批手续,通过后方可返校。

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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