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已完成全校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前期认定工作,现需教职工本人对《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进行核对确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其中正高级职称以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在此次确认范畴(名单详见附件1)。
二、确认内容:
在全面确认表格相关内容的基础上,重点确认本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
三、工作进度安排
人事处已根据教职工人事档案形成《干部任免审批表》,部分记载有出入的档案另行编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本次确认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18日-5月25日)
请各单位到人事处档案室(明德楼201)统一领取已编制好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发放给教职工本人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1.核对《干部任免审批表》
(1)核对并更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目内容(其中父母信息必填,如有配偶、子女也须一并填入),如有变动或出入的请用红笔/蓝笔标注更改内容(需将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补充完整)。“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2)完成核对后,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右上角填入:“已核对更正”、签名并写上落款日期。
2.签署《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
对于部分档案材料记载有出入的,请教职工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该表一式三份,本人核对无误后,请在表格“本人意见”栏目(第2页)填写“同意”,签名并写上落款日期(三份都须填写)。
3.各单位于5月25日前收齐后交人事处档案室(明德楼201)。
(二)第二阶段(预计6月6日-6月10日)
请各单位到人事处档案室(明德楼201)统一领取审订好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发放给教职工本人核对签字。该表一式三份,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右上角填入:“同意”、签名并写上落款日期(三份都须填写)。
为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收齐并交人事处档案室(明德楼201)。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档案专审的联系和材料接送工作,填写《关于报送档案专审工作联系人的说明》(见附件3),并于5月18日前报人事处。在领取、保管、发放相关材料过程中,务必强化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原则。
2. 请教职工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个人所填报信息、提供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3.《干部任免审批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目除外)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所具内容均由工作人员按照教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记载内容反复核对后录入,原则上不允许涂改。
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联系人:白伟程,联系方式:15260225926。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确认工作教职工名单
2.“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目填写说明
3.关于报送档案专审工作联系人的说明
人事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