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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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内专任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工作安排,进一步补齐、补强专任教师队伍,为迎接2022年下半年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打下坚实基础,经学校研究,现面向全校开展紧缺岗位教师校内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校内在编在岗的非教师系列人员(即教师、辅导员除外)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学科发展需要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标准、公平公开、择优选贤的原则。

三、遴选岗位及数量

岗位1:思政课教师岗,遴选人数5人;

岗位2:心理教师岗,遴选人数5人;

岗位3:专业课教师岗,遴选人数2人;

岗位4:人文社科教师岗,遴选人数4人。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纪律观念,未受过刑事、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行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

4.进入我校工作一年(含)以上,入校后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等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 应聘思政课教师岗的,应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或博士所学专业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等6类,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

2. 应聘心理教师岗的,硕士或博士所学专业应为心理学类,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为“心理学”;

3. 应聘专业课教师岗的,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所学专业应为医学大类或理学、工学大类,其中专业方向与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化妆品技术与工程等新办本科专业对口的优先考虑;

4. 应聘人文社科教师岗的,硕士或博士所学专业应为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经济学、管理学大类,法学大类,教育学大类等4大类,未来工作任务是人文社科类公共选修课建设。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厦门医学院校内专任教师遴选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2年3月2日前将《厦门医学院校内专任教师遴选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2.单位审查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二级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和表现情况认真审核把关,并于2022年3月4日前将考察推荐意见提交人事处审核。

3.组织考核。人事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3月7日前备齐考核环节所需材料,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各系部等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环节所需材料请自行打印或拷贝,并于考核现场当场提供)确定推荐人选。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提请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试用人选名单。

5.校内遴选试用。试用人选在专任教师岗位试用一学期。试用期满,由实际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将试用考察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提请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

6.岗位聘任。通过学校审定的人员,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为专任教师。未通过审定人员退回原岗位工作。

六、后续岗位管理

1.对本次顺利完成校内遴选试用和聘任程序的管理岗位人员,参照“双肩挑”人员管理,现有管理岗位职责不变。

2.对本次顺利完成校内遴选试用和聘任程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其他非教师系列人员,学校将按专任教师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专业认定

本次遴选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申报和审核的依据。

1.专业条件为“××类”的岗位,申请人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中“××类”下所列专业,专业条件为具体专业名称的,申请人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如申请人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中但与拟申请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相似”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有效凭证,由人事处会同遴选部门审核后认定。申请人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清单中,但未被列入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不得报名该岗位。

(二)考核环节内容

1.考核以试讲+回答问题结合,试讲人员需进行10分钟的试讲,讲授内容为本专业内容(具体内容自选本科授课范围),面试时要求准备讲授内容的教案5份,并要求用ppt讲课。其中,人文社科教师岗需额外提供《厦门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3)5份。

试讲结束后,考官将对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反映个人能力等内容的提问,时间大约为5分钟。

2.如同个岗位存在考核分数相同,则同分人员加试一场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为最后考核分数。

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联系人:彭美阮,联系电话:0592-6365052。

附件:1.《厦门医学院校内专任教师遴选申请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3.《厦门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人事处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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