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1号),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拟安排在3月中旬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 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 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现场点评,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4份,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3月中旬开始,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按照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5)
七、报名要求
请拟参加今年春季能力测试的教师仔细阅读高师中心通知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将自己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并以“单位名+姓名”的格式命名,单位名为“厦门医学院”,连同自己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各所属系部。各系部负责收集并审核本单位每位参加测试人员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在3月1日前交给人事处祝珊珊老师,不接收个人报名。
联系人:祝珊珊;电话:15960213913。
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1号
人事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