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闽教师〔2023〕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行动
结合《通知》要求,本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六个一”行动:
(一)开展一场“思想铸魂”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先锋带头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组织一场“专题学习”教育。采用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
1. 线上平台学习。即日起至7月31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专任教师和辅导员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高等学校”学习入口实名注册后进行报名学习;请各二级单位向教师做好红色教育资源包括《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山海情》《觉醒年代》《中国》《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优秀资源的推荐工作。
2. 线下集中学习。即日起至7月15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全体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特别是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开展国情研修、红色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线下教育活动。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线下集中学习方式由各二级单位自主安排。
(三)宣传一本“师德教育”读本。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牵头编制了《厦门医学院师德教育读本》(附件1),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13篇,收录各部委颁布关于新时代师德规范等文件10份,例举了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12篇,师德警示教育案例48篇。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厦门医学院师德教育读本》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强主线、立标线、守底线,自觉追求高尚师德,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当“四有”好老师。
(四)开展一场“晴朗净化”行动。采用“自律”与“他律”双管齐下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违规行为自查自纠行动:
1. 对照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月15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文件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整改行动,填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照自查表》,深入排查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师生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存在轻微苗头倾向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失范行为,应第一时间提请学校作相应处理;
2. 畅通举报渠道。学校开通师德师风投诉信箱(jsgzb@xmmc.edu.cn),对发现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欢迎各单位与个人提供事实证据进行实名举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将根据举报情况建立台账,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逐一核实、严肃处理,并做好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开展一场“单项奖”评选活动。为庆祝第39个教师节,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场市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推荐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做好“单项奖”宣传和评选推荐工作。
(六)撰写一份“工作汇报”材料。请各二级单位及时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并撰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1份(包括但不局限于集中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等方面),并于2023年7月17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报告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强化正面引导,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组织工作,落细落实通知要求,认真动员部署,严格按时推进,全员覆盖,及时报送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动态,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注重学习实效。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有计划安排、有调研指导、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师德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开展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获取相应的教师培训学时,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课”。
(四)固化工作成效。各二级单位要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剖析问题、持续推动整改的契机,撰写一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照自查表》(附件3)于7月17日前反馈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未尽事宜,请询人事处。联系人:宋老师(15259291828,416296487@qq.com)、张老师(13906029923,57320482@qq.com)。
附件:
1.《厦门医学院师德教育读本》
2.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照自查表》
3.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闽教师〔2023〕39号)
4. 《2023年“师德集中教育”学习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