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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作者:     点击:

全校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9号),按照通知要求,拟于10月中旬开展福建省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测试只接受参加过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的老师报名(请申报老师严格遵守规定,各有关单位认真把关)。

二、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测试形式

采取线下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专家进行现场点评。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须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时查阅。

四、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4份。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4)、教案(格式参考附件5)、教材(1本为教材原件,另外3本可简单复印教材封面及试讲章节)各一式4份,以及配套的多媒体课件。

五、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中旬开始,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的老师报名后,请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签名确认,不得无故缺席。

六、测试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5楼多媒体教室(位置图见附6)

七、报名要求

1.各有关单位负责收集并审核本单位每位参加测试人员的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连同4份《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人事处盖章后返还各二级单位),在9月25日前交给人事处。

2.特别注意事项:表格中填写“测试学科”栏目时,务必与所本人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其他未尽事宜,询人事处:蔡文凯;电话:18250793980。


附件:

1.《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3〕9号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3.《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4.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5.教案(格式)

6.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位置图


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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