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出站留厦博士后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3】154号 )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丽阳 , 联系电话:6365052)
附件:厦人社〔2023〕227号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出站留厦博士后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及第二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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