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的要求,确保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学校现对软件著作权转让现金奖励事宜公示如下:
转让专利信息如下:
《一种用于中药制剂合成的萃取装置》
发明专利:ZL201910527283.8
受让方:合肥龙之韵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总价:玖仟元整(RMB 9,000.00)
现金奖励金额:捌仟壹佰元(RMB 8,100.00)(净收益90%)
现金奖励人员分配:
王青,陆仟陆佰元(RMB 6,600.00)
张亚楠,叁佰元(RMB 300.00)
张伟云,叁佰元(RMB 300.00)
吴春,叁佰元(RMB 300.00)
毕丽伟,叁佰元(RMB 300.00)
黄秀梅,叁佰元(RMB 300.00)
成果贡献:专利研发、成果推广等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8日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送交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厦门医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