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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报告的公示(公示已结束)

2022年03月04日 10:1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号)要求,现将我校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


联系电话:6382829 联系地址:明德楼615


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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