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4日 10:1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号)要求,现将我校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报告(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
联系电话:6382829 联系地址:明德楼615
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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