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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21年11月15日 11:00  

 

    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17年,是在福建省教育厅的全力支持下,厦门医学院整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优势资源,省校共建的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的建立目的和意义在于打破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药物研发和健康之间的屏障,建立彼此之间的直接联系。缩短从实验室到病床的距离,将基础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临床应用、药物研发和健康保障,使患者和民众直接地、快速地受益于科技发展。

    为加强校内外学术交流,充分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提高实验室的开放和共享程度,鼓励和促进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培养创新思维,提高本领域的科学研究水平,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科学基金,为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同时也欢迎校内外科研人员自带项目与基金来室进行合作交流。

一、开放课题资助的课题类型

本开放课题为一般课题,2021年度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期(资助期限为2021年12月-2024年12月),资助直接费用为2万元/项,计划资助5项。本开放课题相关规定依据《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请申请者阅览与遵行。

二、开放课题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肿瘤:病因和发病机制、早期诊断、转移和预后

2.代谢性疾病:流行病学与组学研究,发病机制与治疗

3.再生医学:创伤修复、器官移植

鼓励开展呼吸系统疾病相关研究

三、开放课题的申报要求

  1. 申请者资格

    厦门医学院校本部全体教职员工及附属医院职工,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的研究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均可根据“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向本室提出科学基金申请,原则上申请人应为外校人员或平台固定成员以外的人员。

  2. 其他要求

    (1)申请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临床应用价值。

    (2)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四、开放课题的申报流程

  1. 申报时间

    (1)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自带基金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参与合作研究。

    (2)申请者填写《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本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实验室信箱。

  2. 评审程序

    (1)申请书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确定立项课题清单,针对立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将在厦门医学院相关网页公布实质审查结果。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由本实验室向立项课题申请人通告。

    (2)立项课题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填报《厦门医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向实验室提交合同书电子版和3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

  3. 开放课题的成果署名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按实验室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阶段性研究工作情况的填报、课题的总结、科技档案的管理、成果的汇总等工作。课题持续期间至少来实验室汇报实验进展一次。

    2.结题要求:基金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基金课题执行期结束后半年内,申请人需填报《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结题验收表》,向办公室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和3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并附上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我校科研主管单位审查核备后完成结题。

    3.研究课题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完成或更换课题,应提前半年申请,提交《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并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室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4.项目成果要求如下:1篇以上已见刊或已接受论文(论文要求中文核心,EI、SCI或SSCI)。

    5.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等科研成果,研究者的署名单位中均应标注“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厦门医学院”(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and clinical translational medicine,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Xiamen Medical College),并标注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Key laboratory of functional and clinical translational medicine,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项目编号);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数据、论文和学术报告等成果,归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有。

  4. 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开放课题的资助经费可用于项目研究所花费的试剂、耗材、仪器测试费,以及课题负责人和有关研究人员来访本实验室的差旅费(包括及交通费、住宿费和差旅补助费)和知识产权版面费。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学习并掌握厦门医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合理、合法编制科技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任务书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使用开放课题经费。课题经批准后,征得课题负责人同意,由实验室指派本实验室的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签订《科研项目代办委托书》便于办理相关对接工作。

    2.在课题项目启动2年后,课题经费尚有剩余的按学校校内课题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本实验室欢迎自带课题、资金,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开展科研合作。

  5. 开放课题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厦门医学院 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励行楼309)

    联系人:隋华秀、许雅苹

    邮 编:361008

    Email:jnylczh@xmmc.edu.cn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厦门医学院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机能与临床转化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厦门医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附件3.《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结题验收表》

    附件4.《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延期申请表》

    附件5.《科研项目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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