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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08:48  

2019年度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

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      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概况

为持续推动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本着开放和交流的原则,提升本工程中心在化妆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提出2019年度开放课题,接受国内相关学科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申请化妆品或皮肤医药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本开放课题相关规定依据《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厦门医学院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请申请者阅览与遵行。

二、       开放课题资助的课题类型

本开放课题为一般课题,2019年资助3-5个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必要时于结题时间三个月前向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可延期一年为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资助额度以2万元/项为原则,可以依课题难度经学术委员会决议后提升资助金额。课题经费采用分批拨款的办法,课题启动经费为批准经费的一半,一年半后中期考核合格后再决定下次下拨款项的时间与额度。

三、       开放课题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围绕 “国内道地药材在化妆品与皮肤医药等方面的基础与应用”开展的科学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联合申报。研究方向如下:

1.     道地药材在化妆品开发与应用。

2.     中草药、微生物或其他材料在化妆品开发方面的基础及应用研究。

3.     肤质医药相关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四、       开放课题的申报要求

                        申请者资格

1.       申请人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积累一定的研究经历与成果。

3.       在厦门医学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科技人员可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相关研究。

五、       开放课题的申报流程

1.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

申请人根据所申报课题类别,填报《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申报表》,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4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到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办公室(厦门医学院知行楼1号楼510)。

2.     评审程序

(1)     申请书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确定立项课题清单,针对立项课题,提出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将在厦门医学院相关网页公布实质审查结果。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由本中心办公室向立项课题申请人通告。

(2)     立项课题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和经费批准额度,填报《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任务书》,向办公室提交合同书电子版和2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

(3)     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必须按计划书中所列的工作进度、任务目标、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如有调整,需在课题执行期内,向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提出书面调整报告。

六、       开放课题的成果署名与结题要求

(1)     结题要求: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执行期结束后半年内,申请人需填报《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课题结题报告书》,向办公室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和3份签字的纸质版原件,并附上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我校科研主管单位审查核备后完成结题。

(2)     项目成果要求如下:1篇以上已见刊或接受论文(论文要求中文核心,EI、SCI或SSCI)。(结题成果超过原申请书目标,项目负责人列为未来优先资助对象)

(3)     课题资助的成果,如论文、专著等,研究者的署名单位中必须标注“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厦门医学院,厦门361023”或“Application Technique Engineering Center of Natural Cosmeceuticals College of Fujian Province, Xiamen Medical College, Xiamen Medical College, Xiamen 361023”,并标注开放课题资助信息,“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厦门医学院)开放课题(课题号XXX)”或“Application Technique Engineering Center of Natural Cosmeceuticals College of Fujian Province Fund (Xiamen Medical College)(No. XXX) ”。

(4)     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学习并掌握厦门医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合理、合法编制科技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合同(任务书)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办理开放课题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依法据实编制决算。

七、       开放课题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厦门医学院天然化妆品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知行楼1号楼510)

联系人:陈煜沛、吴黉坦

电话:0592-5923631

邮 编:361023

Email:201600080006@xmmc.edu.cn

       470043915@qq.com

         (电子版资料请同时邮寄到以上两个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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