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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程序

发布日期:2011-06-10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1)学生团员 (2)申请书必须手写,不低于2000字。

2、团员推优:

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

(2)开班级团员大会:在写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中选举推优,并经院团委审核通过盖章。

3、确立入党积极分子:

条件:(1)在团员推优的人员中产生

(2)年满18周岁

方式:(1)党支委会讨论确立(必须有会议记录)

(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立(必须有会议记录)

4、确立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通过;

(1)积极分子书写自传(必须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

(2)支部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有记录)

(3)培养人找其所培养的积极分子谈话及要求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

(1)时间至少1年。

(2)入党积极分子至少3个月写1份思想汇报(必须切合实际,手写);

对思想汇报,培养人要看并签阅。

(3)培养人写鉴定(主要从思想、学习、学生工作,一定要写缺点,下一次的一定要写上缺点有无改进;字迹工整有变化,不能一种字体和涂改;时间一定符合规范)

6、选送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准备要发展的)参加党校培训:

7、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提出拟确定发展对象的人选(必须有会议记录):

(1)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2)开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要有书面记录)

(3)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时间7天,并存档)

8、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必须有会议记录):

将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9、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投票表决,必须有会议记录):

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确立预备党员必备条件:

(1)积极分子考察至少1年以上

(2)年满18周岁

(3)1—2个月内行综合政审合格

(4)近一年内参加党校培训,成绩合格者

(5)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无异议。

10、预备党员考察:。

(1)预备党员审批通过后编入支部参加组织活动,考察期1年。

(2)预备党员进考察期满前1个月内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11、转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必须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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