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共厦门医学院护理学系总支部委员会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厦医委〔2022〕33号)和《关于同意厦门医学院护理学系党总支所属四个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厦医委〔2022〕40号)的通知要求,护理学系党总支指导所属四个党支部严格执行《厦门医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要求进行选举,选举工作在民主、和谐、有序的氛围中进行,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并进行支委分工,选举结果将上报学校党委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