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省科技计划和奖补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成果转化项目、院省合作项目、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原STS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等)。
2、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年度省基金面上项目。
3、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需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规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有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记录且未过惩罚期的,不予申报。
4、其他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附件1)。
二、可申报项目类型与资助经费
1、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30项,10万元/项。(指南代码:2026J0113)。项目实际资助金额以科技厅立项文件上级资助经费为准。
2、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引导性项目(人口与健康领域),8项,15万元/项。(指南代码:2026Y0102)
项目起止时间统一为:2026年5 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申硕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本年度申报名额分配至各学院择优推荐,科技处审核上报,原则上优先支持学校-附属医院合作、校企融合项目,优先支持呼吸病、口腔医学、天然化妆品、海洋药学特色研究方向。
请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做好课题评审工作,确保项目系统审核合格。如分配的申报指标未能完成,请各单位在11月21日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及时调整,未能按时反馈的,将翻倍扣减申报项目指标。
序号 |
学院 |
面上项目 30项 |
引导性项目 8项 |
1 |
临床医学院 |
2 |
1 |
2 |
口腔医学院 |
1 |
1 |
3 |
护理学院 |
2 |
1 |
4 |
药学院 |
10 |
2 |
5 |
公共卫生与医学技术学院 |
6 |
1 |
6 |
基础医学院 |
7 |
2 |
7 |
公共课教学部 |
2 |
0 |
四、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申请人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申报完成形成PDF文件后,将申报书下载报送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但尚无省科技系统账号的人员,请于11月21日(周五)下午16点前在申报系统自行注册人员账号,待省厅审核通过后(会有系统短信通知),将身份证号码报送科技处登记获得申报权限。
五、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8日(周一)下午16点前汇总报送以下材料:
1、202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
2、伦理审查材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需提供合作医院伦理审批证明。(如校内老师与附属二院医生合作,直接联系合作医生走附属二院OA流程。)
3、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报送附件3、4伦理审查相关纸质材料;
4、关于合作单位说明:若合作单位为附属医院(直属或附属),无需签订合作协议,系统不添加合作单位,只在项目组成员里添加合作单位人员,也视为院校合作;如为其他单位,需签订协议(附件5),系统添加合作单位,同时成员里添加合作单位人员。纸质合作协议书需合作单位盖章后,于12月8日前学院汇总报送。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