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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5号),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项目经费为每项1万元,我校推荐指标为10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经费为每项10万元,我校推荐指标为3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限项规定: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项目所需经费全部由学校(或附属医院)予以支持落实,保障项目正常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科研平台、团队、项目等立项工作的参考因素。

(三)项目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1日。

(四)验收指标要求。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验收指标编写要求的通知》要求进行验收指标编写。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

1.申报流程:本次项目采取知网科研管理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填报提交,后经二级单位审核提交。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周日)23:59。

2.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3)(纸质盖章版),每个项目1份,勿装订,后续需扫描。

(2)二级单位汇总《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纸质学院盖章版)。

(3)伦理材料(一式1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提交合作医院伦理审批证明(与附属二院合作的直接联系合作医生走二院OA流程)。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提交附件4、5。如未涉及,无需提交。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7日(周一)上午11:00前。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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