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下文统一简称“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资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推进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2. 确保应报尽报。请各单位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工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不限项者;未获国家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男性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 开展“三轮次”的辅导提升工作。
(1)第一轮集中辅导:项目摸底,建立拟申报项目清单,根据2025年国家基金函评意见,组织申报负责人修改申报书,建立申报重点项目清单。(11月底前完成,未作修订的申报书不予外请专家评审);
(2)第二轮重点辅导:组织拟申报项目外审指导;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学科专业聘请领域内专家开展面对面点评修订。对申报项目全程跟踪和重点辅导,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1月15日前完成);
(3)第三轮精准提升:针对申报重点项目清单,邀请专家函评1-2次,返回意见,再次修正(2月底前完成)。
4. 在《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公布之前,申请人可参考《202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暂用2025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3或附件4,最终申请书模板以ISIS系统发布的为准)撰写申请书初稿。若本通知所涉内容与正式指南不一致,请以正式指南为准。
5. 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联系人:吴黉坦、吴敬生
联系方式:0592-6365060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