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校级课题与平台开放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附件1)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校级课题:校级课题结题验收表(附件2,每个项目1份,需盖章签字)、佐证材料(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及课题号页)、协议书复印件(立项时签订,项目负责人留存1份),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如申请延期、终止等事项,请提交变更审批表(附件3)。
2、科研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结题验收表(附件4,每个项目1份,需盖章签字)、佐证材料(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及课题号页)、协议书或任务书复印件(立项时签订,项目负责人留存1份),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如申请延期、终止等事项,请提交变更审批表(附件5)。
(二)电子材料
1.申请结题事项的负责人,请将课题结题验收表(电子版无需盖章签字)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 “我的项目”-“结项”中,由系部、学校进行审核。
2.申请延期、终止等事项的负责人,请将变更审批表(电子版无需盖章签字)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我的项目”-“变更”中,同时更改项目状态和计划完成日期(延期后日期),由系部、学校进行审核。
二、审核流程
1、校级课题: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至系部——系部审核——科研处审核
2、科研创新平台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至科研创新平台——平台审核——平台依托系部审核——科研处审核
三、其他事项
根据《厦门医学院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厦医科〔2021〕1号),校级项目(含平台课题)延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将终止项目,收回未使用的项目经费。根据《厦门医学院科研工作量认定办法》(厦医科〔2022〕3 号),“科研项目研究团队工作量”认定后,若相关负责人无故不按期结题或项目被中止,学校将撤回其项目工作量认定。
请各系部、平台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结题汇总表(附件6,加盖部门公章)和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