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承担的2024年到期省科技厅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我校承担的2024年到期应结题省科技厅项目(项目清单请查阅附件1),请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结题要求(相关要求请查阅附件2)尽快办理结题事宜,并确保在项目到期日期前完成项目所有的结题手续。其中纸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2、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意见”,对项目结题率较低的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推荐数;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取消该单位当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在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按“中止”结论予以结题,并取消该单位一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各有关单位应切实重视省科技厅项目结题工作。
3、对于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提前至少三个月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项目执行”中选择“任务书变更”,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且同一个项目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本批项目如有需要延期,需于2024年7月9日之前提交申请,并通知科研处审核。
4、所有结题项目应该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流程,否则将影响本单位今年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申报。
5、所有结题项目在系统提交并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结题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流程】),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