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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详见附件1)。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须报推荐单位审核并送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不超过2025年9月)。

2.2020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详见附件1),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仍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办理终止。

二、结题程序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2.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3. 本年度省厅结题受理仅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盖章版,后期需要扫描成PDF,请勿装订),每个项目1份;

3. 佐证材料(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及课题号页,纸质版+PDF扫描版),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请勿分成多个PDF文件或图片格式。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佐证材料放于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各系部、处室、附属医院负责汇总报送本单位结题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三)报送时限

各单位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9月12日前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mc.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系部(处室、附属医院)2024 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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