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5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2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详见附件1)。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须报推荐单位审核并送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不超过2026年9月)。

2.2021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详见附件1),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仍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办理终止。

二、结题程序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项目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申请结题应具备项目负责人实际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完成人署名的研究成果。研究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XX)。

2.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3. 本年度省厅结题受理仅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5年结题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纸质盖章版,后期需要扫描成PDF,请勿装订,可用回形针或小燕尾夹别好),每个项目2份,科技处统一盖章后返回1份给项目负责人扫描;

3. 佐证材料(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及课题号页,纸质版+PDF扫描版)。电子版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请勿分成多个PDF文件或图片格式。纸质版佐证材料(论文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或名称标注情况用荧光笔或者红色笔标示出,代表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直接相关)。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盖章扫描版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放于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各学院、处室、附属医院负责汇总报送本单位结题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三)科研系统操作要求

1.申请结题事项的负责人(校本部项目),请将课题结题报告书(电子版无需盖章签字)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整合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 “我的项目”-“结项”中,由学院、科技处进行审核。

2.申请延期、终止等事项的负责人(校本部项目),请将变更审批表(电子版无需盖章签字)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我的项目”-“变更”中,同时更改项目状态和计划完成日期(延期后日期),由学院、科技处进行审核。

(四)报送时限

各单位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1日前汇总报送科技处,电子版(非涉密)材料于9月18日前汇总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c@xmmc.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处室、附属医院)2025 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并完成学校科研系统学院审核。

科技处

2025年6月30日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