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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二)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有利于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我校推荐项目名额为23项,将在组织项目评审后向教育厅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项目管理

(一)坚持质量原则。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二)明确经费支持。立项后学校将予以1万元/项经费配套,各项目需严格按照《厦门医学院校级科技经费预算编制办法》编制预算。

五、申报方式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各二级单位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1.《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书》(每个项目1份,纸质盖章版和WORD版,WORD版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项目起止日期统一为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各二级单位1份,纸质盖章版和EXCEL版)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于10月7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转自)科研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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