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附属医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程序
(一)2018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涉及范围参见附件4)。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已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二、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 结题汇总表(各单位1份,加盖部门公章);
2. 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需项目负责人、系部、财务处签字盖章后再报送)
3. 佐证材料1份(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及课题号页)。
(二)电子版材料
1. 结题汇总表EXCEL版、盖章PDF扫描版;
2. 结题报告书(word版无需盖章签字,需确保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3. 佐证材料扫描版(每个项目整合1份)。
(三)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各系部、处室、附属医院负责汇总报送本单位结题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四)报送时限
各单位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0日16:00前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mc.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系部(处室、附属医院)2022年下半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
(转自)科研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