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学校奖学金评选依据《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16年8月版)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二、参评对象
在校就读的15级、16级本、专科学生。
三、参评条件
1.在校表现优秀,在留校察看期间内或本学年内因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评;
2.学习优秀,本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3.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测评高于60分;
4.体育成绩及格;
5.考试无作弊者;
6.参评期内无宿舍、教学区内使用违规电器记录;
7.按学校《128-8-3素质拓展工程》完成相应志愿服务者。
四、名额分配
窗体顶端
1.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分专业按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窗体底端
2.获评同学于2017年10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厦门医学院学工网,网址:http://i.xmygz.cn)。
厦门医学院护理系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