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厦门医学院护理系关于调整教研室及其人员组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2

厦门医学院护理系关于调整教研室

及其人员组成的通知

为适应学科发展及课程建设的需要,经2018年4月11日学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有关教研室及其人员结构作如下调整:

一、整合原内科护理教研室及原外科护理教研室为内外护理教研室,石蕾同志担任该教研室主任;整合原妇产科护理教研室及儿科护理教研室为妇儿护理教研室,马洁同志担任该教研室主任;新设人文护理教研室,孙建玲同志担任该教研室主任;保留基础护理教研室,叶碧容同志担任教研室主任。

二、遴选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临床教师组建临床护理教研室,临床护理教研室主任由附属第二医院护理部任命,并由护理部遴选出临床护理教研室成员。

三、各教研室配置教研室秘书1名,由各教研室中初、中级教师轮流担任,任期为一年(学年)。

四、教研室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 教研室主任职责

1. 组织与实施教学,按照教学任务书的要求,合理安排任课教师,成立相应的课程组,并指定课程负责人,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完成承担的教学任务。

2. 根据学系统一规划,拟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并抓好教研室课程建设。

3. 负责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定教材(含实验指导和多媒体教材等)。

4. 审定课程教学进度,组织教研室集体教研活动,统筹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5. 拟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教学思想讨论,推广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手段,深化教学改革。

6. 审核本教研室归档的教学资料,定期检查本教研室教师授课质量。

7. 完成学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教研室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工作,统筹管理本教研室临床教师。

(二) 课程负责人职责

1. 课程负责人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组建课程组。各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其他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 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

3. 负责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分配协调,制定课程教学进度表,组织集体备课和试讲。

4. 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

5. 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法研究活动。

6. 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学人员开展新课新教师试讲、教学观摩、听课和集体备课等活动,课程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7. 组织课程考试命题、阅卷、成绩统计、试卷分析等工作。

8.收集有关教学资料,交教研室教学秘书归档。

(三) 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

1. 教学秘书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初、中级教师轮流担任,任期为一年(学年)。

2. 负责收集本教研室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

3. 负责与学系教学秘书对接相关教学工作,保证教学通知的上传下达。

4. 负责组织教研室承担课程考务工作。

5. 负责收集学年课程档案、试卷等教学归档资料。

6. 完成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厦门医学院护理系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各教研室专任教师人员组成名单

序号

教研室

名称

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成员

1

内外护理

教研室

石蕾

吕一婷、林秧、林梅、陈岚、张梅霓、孙立明

2

妇儿护理

教研室

马洁

茅清、罗琼、王聪、戴嘉喜

3

人文护理

教研室

孙建玲

余惠琴、苏惠玉、华筱娟

4

基础护理

教研室

叶碧容

叶菀、孟明、孙停瑞、徐容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