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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医学院党委召开2024年第二十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 时间:2024-12-10 15:57:49 作者:涂诗宁 点击:

    12月9日上午,校党委徐国庆书记在明德楼706会议室主持召开2024年第二十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会上,首先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龙敏南作专题发言;附属第二医院党委书记刘永前、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胡砚平、财务处处长黄宏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处长王进伟作交流发言。

    最后,徐国庆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他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一)要不断规范预算管理。《预算法》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调整等各个环节的要求,要确保学校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二)要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要通过学习《预算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确保预算收支真正成为法令性的刚性指标。(三)要扎实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更好地发挥预算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二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一)要提升管理能力。要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要明确管理方向。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会计法》强调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防止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确保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和廉洁性,切实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要认真学习贯彻《资产评估法》。(一)要规范资产评估行为。要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要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要以评估促管理,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

    全体在家校领导,校本部各处室、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员,两家直属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党委宣传部 涂诗宁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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