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切实降低教职工税负,确保维护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12月28日下午,学校邀请集美税务局灌口分局的工作人员来我校为全体教职工做“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操作指引”的专题培训。集美税务局灌口分局张金云局长出席会议,财务处负责人黄宏勤主持会议,校本部教职工近三百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所有教职工均可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按规定标准扣除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等支出。税务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和标准方式,注意事项及办理途径,让广大教职工对专项附加扣除有了更清晰的学习和认知。现场很多教职工积极提问,税务工作人员耐心解答。
纳税人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实际归纳起来就是三步骤: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会后,财务处将培训中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整理成文件,供大家学习参考。同时,做好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工作的相关安排,确保教职工在2019年1月发放工资时能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