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厦财行[2017]21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管委会)财政局(计财局)、各区外侨办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更好地保障对外工作开展,财政部和外交部制定了《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现转发你们,清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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