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人事考试劳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通知
厦财社〔2015〕10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人事考试考务费的发放管理,现参照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考试考务费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印发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关于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
中共厦门市委会组织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
附件
人事考试考务劳务费支出项目和标准
项目 |
人员 |
标准(元/半天.人) |
考试考务费 (笔试) |
考务工作人员 |
150 |
接送卷人员 |
200 |
考试考务费 (面试) |
面试考官、 考务工作人员 |
300 |
注:上述“考务工作人员”指承担笔试或面试的主考、副主考、巡视、监督和后勤保障辅助等考务工作的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