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派出所有关毕业生迁移户口的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统筹安排毕业生迁移户口事宜。现将2020届毕业生迁移户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迁移户口需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声明、常住人口登记表。
1、提供毕业证;(教务处)
2、提供报到证;(学生处)
3、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保卫处)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声明(附件1、2、3)。其中声明有三种模板,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模板填写,最后签名按手印。(各系)
备注:各系可在学生返校时,收齐相关材料交到保卫处。返校时未交齐相关材料和未返校的学生,由各系联系学生,通过邮寄等方式交给各系辅导员,由辅导员交到保卫处。
二、保卫处初步统计2020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名单(详见附件4),可能有部门毕业生曾经留级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在名单里,也是今年毕业,请各系重新统计,将新增名单填写在附件4上报保卫处,需同时收集以上材料。
三、等各部门交齐以上材料后,保卫处将相关材料送至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事宜。派出所办理好毕业生迁移证后,将通知各系领取,由各系通过邮寄等方式返还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