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级新生落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落户工作总体要求
1. 新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2. 各系部负责收齐学生材料,并填写2021级新生落户花名册;
3. 材料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于11月26日之前交到保卫处。
二、 学生材料如下:
1.省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成一张,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入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人口信息采表;
2.省内学生落户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成一张,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人口信息采集表;
备注:人口信息采集表按要求每个空格都要填写;
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
附件2:2021级新生落户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