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灌口派出所“关于院校学生户口迁移的告知单”,现将我校户籍办理通知如下:
一、学生户籍办理: 2016级新生还需要办理户籍的,请于12月23日之前将材料(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人口信息采集表、录取通知书)交给保卫处黄国华老师,逾期不予办理。谢谢!
二、教师户籍办理:根据学校教师户籍办理须知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前往灌口派出所一楼户政大厅办理。新入职教职员工请于2016年内办理,跨年度灌口派出所不予办理。
附件:
人口信息采集表;
教师户籍办理须知;
保卫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