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新生户籍办理及相关须知
1、辅导员统一到保卫处领取人口信息采集表交由需办理户籍学生填写(每格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格,父母不在的在父母栏只填写父母姓名,其他不用填写),学生填写完整后,将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打印需办理户籍学生花名册,于9月30日前连同采集表、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统一送交保卫处(纸质版和电子版)。
2、保卫处将于10月上旬集中组织需办理落户手续的学生统一到思明公安分局户政大厅一楼照相,届时会另行通知辅导员。
3、新的身份证领取时间在照相时间一个半月后通知辅导员统一代领。
4、学生需借户口页原件办理护照的,必须出具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经系部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到保卫处办理。
5、学生因工作需要或婚姻需要出具未婚证明的,请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6、学生身份证遗失,需出具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遗失情况并经系部书记签字同意,再到保卫处借本人户口页原件到思明公安分局户政大厅一楼办理补办身份证手续。
保卫处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