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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非机动“僵尸车”的通知
2023-10-24 09:39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校园车辆停放,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提升校园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对校园内非机动“僵尸车”开展常态化清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清理范围

    校园内停车位、消防通道、学生宿舍附近、教学楼周边及场馆、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2. 清理对象

    对长期停放在校园内落尘较厚、已损坏未维修并长期停放、无人管理使用的非机动车。

  3. 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教职员工和学生,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避免影响校内整体环境和校园安全。

  4. 工作步骤

  5. 自行清理阶段

    时间:10月24日-10月29日

    内容:车主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长期停留在校内的无牌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进行自行清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行清理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集中管控清理。

  6. 限期处理阶段

    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内容:经通知未按期迁离的车辆,经拍照留档后实施拖离,集中停放到指定场地。对到期未自行处理的“僵尸车”,将统一处理。

  7. 集中处理阶段

    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

    内容:逾期未移出校园的“僵尸车”,将拍照登记后,统一处理,废弃的自行车、电动车将联系校外相关部门指导处理。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主体责任。校内“僵尸车”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校园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动员部署工作,自觉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僵尸车”彻底清理。

    (二)宣传引导,规范车辆停放。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教职员工、学生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占用道路、楼道、通道等;发现不规范停放的车辆,请大家主动将车辆移到停放区域,并相互提示、监督,及时告知他人将车辆停在规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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