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校本部各单位落实好以下工作:
1、全面开展自查:即日起至两会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细致排查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并于3月7日前完成第一轮自查工作。
2、相关部门牵头检查:保卫处牵头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学生工作处牵头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后勤管理处牵头检查食堂、在建工地、配电室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牵头检查实验室安全,以上相关部门于3月8日下班前将检查工作小结报送保卫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制定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现闭环管理。特别是难以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临时管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